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制度规范,现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思路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3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昆明中心支行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及形式,严格执行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的评议与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塑造“阳光、透明、高效、廉洁、务实”的形象。
一是昆明中心支行继续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具体工作机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认真梳理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研究工作进展,布置落实工作任务,夯实了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基础。
二是以前期工作为基础,进一步对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予以细化,结合工作实际,始终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实施细则》以及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有关制度,为昆明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严格的制度保障。
三是积极探索搭建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昆明中心支行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子网站,定期不定期向媒体通报云南省金融运行情况,进行相关政策解读,对金融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开展人民银行履职成效宣传,并在主流报刊加大政务宣传力度。2013年共计发布信息431条。
四是加强对云南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与指导。2013年,认真履行对全省人民银行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职责,组织开展了对全省人民银行系统的政务公开检查,有效促进并规范了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年初统一部署、年中密切跟踪、年底严格考核”,确保了云南省人民银行系统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性局面。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政务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为:机构职责和设置、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金融政策措施、可公开的相关金融统计数据、主要工作计划和目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执法以及征信管理和外汇管理等业务信息。
在公开方式上,主要是运用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人民银行提供的服务职能和金融方针政策、数据和社会关注信息,扩大了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范围,提高了群众对金融知识的认知度,保障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实施细则》为基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确保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以及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金融信息不予公开。2013年,昆明中心支行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昆明中心支行未收到任何针对本行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3年,昆明中心支行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没有发生过减免费用的情况。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渠道亟待进一步拓宽;二是公开方式亟待进一步创新;三是部分动态信息公布的时效性亟待进一步增强。
第七部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思路
2014年,昆明中心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努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域履职中的效率。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稳步探索更多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四是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州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五是继续加强与地方党政部门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