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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银罚决字〔2022〕3-8号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1

云南双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楚银罚决字〔2022〕第3号

1.撤销单位结算账户报备不及时;临时存款账户到期超期限使用。

2.未按规定收缴假币。

3.集中支付业务存在“先清算后支付”,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留有余额;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有余额,未在规定时间内上划国库。

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警告,并处罚款66.46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

2022年12月23日

2

尹美斌

楚银罚决字〔2022〕第4号

对双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领导责任。

罚款1.89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

2022年12月23日

3

扣成龙

楚银罚决字〔2022〕第5号

对双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

罚款1.89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

2022年12月23日

4

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楚银罚决字〔2022〕第6号

1.撤销单位结算账户报备不及时;临时存款账户到期超期限使用。

2.未按规定收缴假币。

3.集中支付业务存在“先清算后支付”,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留有余额,占压财政资金。

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9.69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

2022年12月23日

5

王晞

楚银罚决字〔2022〕第7号

对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领导责任。

罚款1.9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

2022年12月23日

6

陈仙艳

楚银罚决字〔2022〕第8号

对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

罚款1.9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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