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元谋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云银罚决字〔2024〕16号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处22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
2024年10月21日
3年
2
施某(时任元谋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2022年1月-6月)及财务运营部总经理助理(2022年6月-12月))
云银罚决字〔2024〕17号
对元谋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处1.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