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普洱市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人民银行业务系统管理实施细则》(普银发〔2012〕217号)继续有效。 二、《中国人民银行普洱市发行库存取现金管理实施细则》(普银发〔2015〕7号)等2份规范性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废止。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22年12月更新).xls 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22年12月更新).xlsx 中国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 2022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