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云南省分行),是中国人民银行派出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总行授权在云南省范围内履行部分中央银行职责,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与云南省分行合署办公。 云南省分行下辖曲靖市分行、玉溪市分行、保山市分行、昭通市分行、丽江市分行、普洱市分行、临沧市分行、楚雄州分行、红河州分行、文山州分行、西双版纳州分行、大理州分行、德宏州分行、怒江州分行、迪庆州分行等15个州市级分行;在宣威、腾冲、镇雄、河口、麻栗坡、勐腊、瑞丽、贡山等8个县(市)设有县域派出机构。 云南省分行机关共有内设部门26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律事务处、金融研究处、货币政策处、信贷政策管理处、宏观审慎管理处、金融市场管理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支付结算处、科技处、货币金银处、保卫处、国库处、征信管理处、反洗钱处、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外汇检查处、营业室、会计财务处、内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云南省分行机关在昆明市范围内有正义路、日新中路两个办公区。 通讯地址: 第一办公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正义路69号 邮编:650021 第二办公区(货币金银、保卫及营业室):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东路69号 邮编:650228 联系电话:0871-63636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