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意见》于2011年5月6日正式出台后,我们发现金融在推进云南桥头堡建设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对此,请周行长谈一谈人行昆明中支正在从哪些方面入手,来确保云南金融后盾在推动云南桥头堡建设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周行长:“发挥金融优势支持云南桥头堡建设至关重要”这是我首先要阐明的观点。
桥头堡建设是云南省加快发展的千载难逢的机会,金融作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在推进桥头堡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意见》出台后,人行昆明中支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学习,认真研究,及时提出了三项重要举措。
首先,鼓励、引导全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为桥头堡建设提供信贷融资服务,优先满足桥头堡建设重大项目、新兴产业、薄弱环节、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为桥头堡建设提供金融保障。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核心内容和目标要求,在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措施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上找准结合点,选好突破口,力求保持全省信贷增长的均衡性和平稳性,力争在“十二五”期间,贷款平均增速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15年,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力争达到2.5万亿元人民币,实现贷款融资倍增工程。
其次,积极推进昆明区域性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建设,为人民币跨境流动提供平台。人民币跨境使用可以大大减少企业汇兑成本,降低汇率风险,加快我省投资贸易便利化进程。昆明区域性人民币跨境结算中心的建设,有利于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规模,有利于加快昆明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步伐。人行昆明中支将在外汇管理、试点企业资格审核、支付结算、反洗钱和征信服务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第三,支持金融机构实施“走出去”。金融机构走出去将方便省内企业在境外享受对接服务,为云南省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好的金融保障和金融支持,人行昆明中支将主动配合,积极协调,为“走出去”的金融机构在金融政策、支付结算平台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
记者:云南省委八届八次全会提出了要把云南建设为“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 的发展战略,目前云南省经济发展处于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期,推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将金融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行业做大做强。为此,结合云南省金融业发展实际,请周行长谈一谈在金融支持桥头堡建设中的建议及设想?
周行长: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10年1月1日正式全面启动,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全面合作和中国与东盟各国经济合作的不断加强,作为东亚、东南亚、南亚世界三大经济圈交通网络中心地带的云南省,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做大做强金融业是云南省实施“两强一堡”战略的重要推动力。大力发展金融业,对于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增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对此,我们建议:
一是在昆明建立金融服务区。通过在昆明建立金融服务区为有形载体,以“建立人民币区域性跨境结算中心”为核心,以东盟国家外资金融机构引进为主攻方向,促进中国对周边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的辐射和带动能力增强,在金融服务区内形成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高度集中,各类金融市场得到迅速发展;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金融中介的融资功能和资金配置功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金融交易成本大幅下降,金融市场效率有明显提高;金融人才聚集,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局面,促进云南区域经济金融实力的增强和金融组织体系日益完善,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人民币区域性跨境结算中心在金融资本的国际、国内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的中介作用。
二是打造云南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独特模式。区域金融中心的一个重要职能是通过金融资源配置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而所有成功的结构调整都表现有金融投入在先、而产业化变化在后的特点。因此,要结合桥头堡建设之需,打造云南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独特模式,推动云南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发展,充分发挥金融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转型的良性互动功能,全面促进云南经济更好转型发展。
三是建设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多功能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强金融创新,全面提升金融产业服务水平。传统金融体系指的是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它是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和租赁业等的传统金融体系,它们的机构和在金融市场上进行的前台交易活动都受到严格监管。这些进行金融前台交易的传统金融体系主要服务于区域社会经济运行,业务规模受制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入21世纪以来,金融产业创新发展的一个明显趋势就是:前台与后台业务加速分离,后台服务产业分工不断细化,金融后台业务向产业化发展。它包括为前台业务提供支撑的数据中心、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征信中心等。金融后台服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产值的不断增长,必将进一步推动以金融产品开发、信用评级、客户服务、票据支付和清算、金融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分析和处理、定损理赔、金融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为主营业务的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发展,从而形成了大金融产业。
记者:云南桥头堡建设是一项宏大、艰巨、长期的重大工程,云南各界必将尽全力贯彻实施,作为当担重任的云南金融业也不例外,对此,请问周行长可否预见云南金融业在支持云南桥头堡建设中将会面临哪些困难和问题?
周行长:我们在贯彻落实《意见》时,的确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直接融资比例仍然偏低。全省上市企业数量相对较少,融资规模不大,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工具的运用尚不理想。经济发展过度依赖银行间接融资的格局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
二是云南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还相对滞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国际竞争日益加剧,经济增长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但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和保障能力仍然较弱,2011年6月末,全省本外币存贷款总额仅占全国的1.83%和2.12%,总量明显不足。
三是云南社会信用体系还需完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金融市场尤其如是,云南省桥头堡建设客观上会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就总体情况看,推进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还面临艰巨的任务,信用建设的投入保障、信用建设主体的权利义务、信用产品的推广使用等方面尚缺乏制度规范,信用体系的联动效应不强,云南省信用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和系统之间的协调性不够,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任务艰巨,个人征信尚未实现全覆盖,农村基层信用建设工作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和关注,信用信息的征集和资源整合难度较大。
四是农村金融服务仍然薄弱,县域以下金融服务严重不足的状况十分突出。产权不明晰、融资抵押担保不足,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缺失等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提升。
记者:多年来,人行昆明中支在推动云南桥头堡建设中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对此,请周行长介绍一下下一步人行昆明中支又有怎样的打算和具体措施?
周行长:下一步人行昆明中支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推动完善云南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满足各层次和不同社会群体对金融的多层次、多元化服务需求;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融资功能和服务功能,逐步建成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和产权市场协调发展、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共同发展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争取国家支持云南开展以人民币跨境结算为基础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试点工作;推动扩大商业银行国债柜台交易债券种类和机构试点范围,探索建立便利债券和其它固定收益类证券交易的柜台交易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全国货币市场,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同时,为配合桥头堡建设,人行昆明中支将适时利用好国家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云南经济升级转型。如: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在继续对特色优势行业和大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进一步增加对新兴产业、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改善民生等的信贷投入,通过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推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升级;重点支持省政府提出的“八入滇、四出境”铁路网、“七入滇、四出境”干线公路网、“两出省、三出境”水运通道及港航基础设施建设、昆明新机场国家门户机场枢纽、腾冲、普洱、昭通、红河等支线机场建设,构建综合交通网络,进一步发挥信贷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支持“润滇工程”骨干水源工程,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清水海引水工程等跨流域引水水源工程、滇中调水及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提升云南水利基础设施水平;重点支持大理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瑞丽、昆明和沿边口岸物流中心建设,支持云南区域内优质旅游资源成熟景点建设,支持昆明作为东南亚金融中心的相关项目建设,扶持省内大型文化传媒及会展产业集团做大做强。
另外,还将积极支持“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支持商业银行充分利用云南特有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港澳、东南亚地区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与合作,适时在东南亚地区设立办事处,并积极吸引华商、华侨参与地方性金融企业的投资和管理运营;鼓励在滇各家银行支持“走出去”项目,稳妥推动云南省企业开展对周边国家的投资;建设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外投资、扩大交流合作等服务功能齐备的金融支撑平台,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工作,提高人民币对服务贸易结算的占比,主动开辟跨境旅游、电信、运输、金融等服务贸易的结算项目。同时,支持云南省金融机构加大“引进来”力度,鼓励省外、港澳台地区、国外东南亚各国金融机构到云南设立分支机构,增设网点,开办业务;积极争取国家金融机构和大型央企依托云南分支机构,与周边国家开展深入广泛的合作,并争取将相关融资和结算安排在昆明。
为此,人行昆明中支将在促进云南金融发展环境改善方面下功夫。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提高宏观政策运用水平,增强执行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正确处理金融与经济的关系、扩大规模和优化结构的关系、风险防范与创新发展的关系、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的关系。将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联合其他相关部门、机构,建立和完善信用建设领导机制,建立信用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升社会信用体系的硬件设施水平。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省林业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金融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作用,努力为桥头堡建设营造一个多部门合力共促的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