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付结算处建立账户紧急通道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
2020年1月27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期间核准类账户开立工作的通知》,对于春节期间因防治疫情需要开立的核准类账户,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实行“先开立,后核准”制度,即各银行机构在确认账户用途的前提下,经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后,可先为其开立和使用账户,各级人民银行在收假后第一时间完成相关账户的核准程序。1月30日19时,人民银行保山市中支接到紧急开立疫情防控资金核准类专用账户的请求后,按照昆明中心支行文件要求,经与保山市财政局、卫健委及工商银行保山分行等多方协作,于当晚22时成功开立“保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专户。1月31日上午11:48,第一笔疫情防控专项资金200万元成功到账,有效保障了保山地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顺利实施。
二、货币金银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现金供应及管理
1月28日,联合保卫、营业部、后服中心等部门成立现金服务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确保抗击疫情期间现金服务不断档,现金条线人员安全有保障。一是动态监测现金收支,做好现金供应保障。认真测算节日期间现金需求,在保证现金供应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省内外长途调运频次。对疫情物质采购等大额现金需求,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特事特办”,全力保障医院、加油站、超市等重点民生领域的现金需求。二是对银行机构收存现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要求银行对外付出现金以原封新券为主,对医院等重点单位回笼的现金消毒后需单独存放,疫情结束前不得再投放。三是督促银行做好人员防护及营业场所、现金机具、回笼现金的消毒处理,银行机构回收现金需经消毒处理后方能交存人民银行发行库,进入发行库区的业务人员应体温正常并穿戴必要的防护设备,以营造安全放心的业务办理环境。
三、国库处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拨付
一是统一安排部署。云南省分库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各级国库成立分管行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应急工作小组,要求各级国库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随时到岗。二是畅通工作渠道。主动与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及疫情防控资金拨付需求,建立应急资金拨付工作机制,明确资金拨付工作流程;督促各商业银行做好资金承接与二次拨付,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拨付。三是开设应急拨款“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原则,简化拨款流程,提升拨款效率,确保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渠道畅通无阻。1月24日-2月1日,全省国库共拨付防疫专项资金1056笔、130,261.17万元。
四、经常项目处开设外汇“绿色通道”助力疫情防控
为支持进口防疫物资境外付款和捐赠收款,贯彻落实外汇管理文件精神,经常项目处开通云南外汇“绿色通道”。一是加强窗口指导,进口付汇“快递达”。允许银行为不在“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企业办理购付汇业务,简化审核流程,保障防疫物资最快时间到达。1月30日,指导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购买N95口罩、护目镜资金50万美元购付汇至美国。二是注重服务利民,为民众防疫提供资金收付便利。为保障防疫物资的跨境采购,银行可以凭个人承诺书先行办理资金收付业务,事后补充交易凭证,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实现可追溯。三是简化开立账户要求,畅通捐赠渠道。对于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对于未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可直接结汇入账。
五、清算中心着力维护支付系统安全稳定 为防疫资金划拨提供快速通道
一是严格落实重要岗位7*24小时值班制度。针对支付系统对救灾资金划拨的重要性,适时调整值班人员监控班次,严格执行交接班机制,确保支付系统主备机房全天候均有工作人员现场值守。指定距离办公大楼较近的技术、业务人员负责支付系统7*24小时应急处置。二是增加系统检测频度。加强对系统安全形势研判,每日对系统、网络、机房环境运行状态进行全面检测,以优先恢复系统对外服务为原则确保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加强参与者管理与服务。技术上要求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保障系统前置机与昆明城市处理中心主备机房双活通道运行正常,业务上要求各参与者应及时调整行内限额参数、合理设置小额支付系统组包时间,实时关注净借记限额管理情况和系统排队情况,为大额救灾资金划拨提供快速通道。1月24日-2月1日,云南省支付系统运行稳定,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共处理业务89.05万笔、282.49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