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民银行红河州分行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以机制优化夯实发展根基,以信用建设激发内生动力,以服务提质提升金融可得性,以示范引领打造新样板,汇聚红河金融力量为乡村全面振兴助力赋能。截至2025年2月末,全州涉农贷款余额1264.54亿元,较年初增长23.65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52.57%。
一、机制优化,筑牢乡村全面振兴“压舱石”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指导意见分工方案》《2024年红河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等,立足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指导金融机构持续做好涉农金融工作,科学制定信贷投放计划,加快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二是强化考核评估。按年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开展考核评估,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增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政策的实施效果。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劳动竞赛,以点带线、以线成面,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质效。三是用活用好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加大对辖区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基础货币投放,推广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发金融机构贷款投放积极性。截至2025年2月末,全州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27.44亿元,同比增长65.2%。累计向合格金融机构发放激励资金7392.23万元,撬动投放普惠小微贷款52.27亿元。
二、信用赋能,激活乡村全面振兴“动力源”
联合9部门印发《红河州“党建+信用”示范村组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各方工作职责,调整优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和模式,持续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截至2024年末,红河州累计评定信用户77.06万户、信用村765个、信用乡(镇)79个,农户贷款余额较年初新增65.06亿元,其中信用贷款余额较年初新增67.24亿元。此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信息档案8714户,累计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定636户,贷款余额14.04亿元,其中信用贷款余额为1.41亿元。全州沿边三县49个抵边行政村已实现“整村授信”全覆盖,授信总额为15.12亿元,贷款余额为7.42亿元,其中信用贷款余额5.94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2.80亿元、0.71亿元和1.40亿元。
三、服务提质,构建乡村全面振兴“快车道”
一是推动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支付体系,形成以农村金融机构网点为基础、惠农支付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移动支付服务融入农民生活的农村支付格局。截至2025年1月末,红河州共建设1045个惠农站点,为农村居民提供取款、转账、消费、查询等金融服务,全州惠农站点共发生惠农交易4.83万笔,合计金额2949.37万元。二是推动农村区域主体银行账户(开、变、销)服务线上办理。辖区22家金融机构依托人民银行“云南省银企账户预约系统”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办企业一窗通”“企业变更/注销一件事”平台,实现业务联动,帮助企业快速办理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业务。三是立足红河州多元民族文化特点,推进国债下乡标准化服务,夯实服务保障,截至2025年2月末,在4个县(市)打造5个集“知识宣传+服务咨询+预约购买+提醒兑付”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债下乡标准服务站,全州乡镇销售储蓄国债同比增长3.81倍,乡镇销售额占比同比上升5.11个百分点。
四、示范引领,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样板间”
不断完善蒙自市乡村振兴金融创新基地建设体系。一是配合蒙自市政府制定出台《蒙自市应急转贷资金实施细则》,为贷款到期、有转贷需求且符合银行信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户、自然人等企业和个人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的资金,持续强化机制保障建设。截至2月末,已使用3724.97万元应急转贷资金为82户市场主体提供支持。二是构建“4+3”金融服务模式,通过4个金融群体发挥3种金融服务方式的作用,引导各金融机构发挥技术和专业优势,为各市场主体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全内容”金融服务。强化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撬动金融机构对6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授信支持782.6万元。三是持续强化蒙自市水果产业链金融支持。截至2024年末,梳理蒙自市水果产业链线上市场主体2989户,常态化组织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对接,已实现授信支持2973户,贷款余额26.30亿元,同比增长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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